2007年6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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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权益保护无小事
平阳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细致入微
本报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张钒

  本报讯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叔叔阿姨,我们不仅得到了法院的轻判,更明白了以前的行为有多傻、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近日,记者见到一度迷失自己的未成年人小高时,他脸上已有了阳光般的笑容。今年以来,平阳县司法局开展多项法律援助措施,在中小学校建立联络员制度,指派青年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始介入开展援助工作,为孩子们编织了一张细致又牢固的保护网。
  去年5月,5名未成年人因牵涉一场街头斗殴,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4人向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援助。平阳县“148”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了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青年律师。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介入,精心为他们进行了辩护。最终,4名未成年人都得到了减轻处罚。而且,在与律师的交流中,他们曾仇视社会的心理也得到了纠正。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温正搭律师曾多次参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他说,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时,律师更应细心、到位,用心与他们交流。“纠正他们偏斜的人生观,比争取从轻量刑更重要。”
  记者从平阳县司法局了解到,去年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刑事案件55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占48件。这些涉罪未成年人大多初中毕业就混迹社会,没有固定工作,父母离异,缺乏照顾和管束。为此,该局不仅把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列为工作重点,还建立了一套全方位的法律援助体系:在司法局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县乡镇设立25个法律援助站、在500个农村和学校派遣联络员。其中,联络员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小丽(化名)是平阳技工学校的一名学生,去年因肾炎住院治疗。在得知学校为学生购买了“学生住院医疗保险”后,小丽向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却被保险公司以小丽未如实告知病史为由拒绝理赔。今年1月29日,刚上任的联络员张经操得知后,立刻带她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近日,法援律师为她讨回了两千余元理赔款。
  小丽说,如果不是联络员的帮助,她根本不知道可以去找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也就拿不到这笔钱了。